我跟男方是相亲认识的。相亲完就订婚了!然后我俩是异地恋,联系不多,男方两次叫我去他那里玩,我工作比较忙请不掉假都没去。然后男方就说我什么不喜欢他之类的。然后他就基本不联系我了。前段时间男方提出分手,理由是我俩没感情,我问他原因,他就说没感情!现在男方家里人要求我退还他家当初订婚是给我的一万块订金。我们那边的风俗是男方退婚是不退彩礼的。我没退,他说要起诉我,我应该退这个钱吗?
2025-02-14 14:0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包括结婚和离婚的权利。如果您在恋爱过程中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您有权选择与对方终止关系,并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订金”,这通常是指用于定下正式婚礼或仪式前的预付款项。如果双方在订婚后没有继续交往或者解除关系,则可能需要返还该款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具体金额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且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习俗。因此,建议您直接与男方沟通,明确你们之间的具体情况,以便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尽的法律指导和支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