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经常为钱的事争吵,我是咸宁人,在武汉居住了14年了,(租房子)靠老公挣钱养家。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我就只想离婚,实在不想不想在一起过。我属于家庭主妇。要是离婚怎么分配小孩。大的上初三,小的上一年级。还有就是在咸宁买了一套房子。只付了首付。而且首付的钱是在我娘家妹妹。弟弟借的。
2025-02-13 10:52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尊重他们的感受和需求。在决定如何分配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应综合考虑父母的能力、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因素,并尽可能地平衡各方的利益。 对于房产,如果是共同购买,且没有明确约定归属,则通常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有特殊贡献或者付出较多的抚养费,则可能会影响到房屋份额的计算。 关于借款情况,如果借款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必需品(如医疗费用、教育支出等),并能够证明是用于共同生活目的,则这部分债务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借款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则该部分债务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由借款人个人承担。 最后,请您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恢复幸福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