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妻子面临赡养问题十分为难,她家有五女均成家,家里只有一个父亲都是东北人。今年68岁,在东北有退休金,在北京也有固定收入2000元左右。但是还是向子女要赡养费1000元每个子女,我们感觉不合理,而且在北京生活的都不是很富裕,我们十分想知道这样情况需要出赡养费吗?出多少是在合理范围。律师事务所能否提供书面律师函,因为这事现在家里闹的十分不开心。我的电话18210394406如果设计到律师费用和我说明就好谢谢了
21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妻子提出的赡养请求的问题,确实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规定和家庭关系的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没有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家庭成员,其亲属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供养义务。 在您的案例中,由于您妻子的父亲已经退休,并且在北京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他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可能取决于他的具体状况以及当地的社会保障政策。此外,赡养老人的责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支持,还包括精神上的关心和照顾。 在您与家人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一问题。您可以考虑委托一位资深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伤害。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个敏感的问题,维护好家庭和谐。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