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台旅游大巴车1月27从广东发往四川叙永,车辆所在地是桂林,和我签订包车合同的是广东某劳务公司,当时我办了桂林到佛山(后来证实是无效包车牌),桂林到叙永的省际包车牌(此为有效包车牌),1月28晚因高速下雪封路,改道往贵州纳雍县经过,后被高速交警赶下高速,然后被当地运政查处,1月29日把我的车扣在纳雍,到现在有两个月了还在扣押。2月28日,纳雍交通局发函桂林交通局,说违反贵州省道路条例11条,道路运输管理条例57条,处罚1000到3000,当时我们也没异议。。可是3月21日,纳雍交通局发函给我们公司,却说我们接的是散客,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93条,要罚4万。我想请问:1,纳雍交通局有不有
2022-03-25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