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明离婚女士,现有问题咨询,我离婚的时候是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处做的公正,协议的前提的我什么财产都不要,平房归男方,楼房归儿子,所有债务有男方偿还,因为我不要财产所以不偿还债务,可现在男方拒绝偿还孩子结婚时所欠下的所有债务让我来偿还,请问我这个问题,我想向男方在分割财产可以吗,因为家里的平房是我俩共同盖的,当时离婚放弃是想让他偿还债务,现在他不偿还让我来还,请问我有权力分割我俩的财产吗,就是农村的平房
5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权利和义务与离婚协议中的约定相一致。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了你不要求任何财产,并且同意将房产平房归男方所有,而楼房则归儿子所有,所有的债务由男方承担。这意味着,按照协议,你的经济利益被排除在外。 至于您提到的债务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债务是由你们共同负担或需要共同偿还,那么您可以要求法院考虑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定这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对方偿还。如果法院裁定这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则您有权分得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以弥补自己因共同债务而付出的代价。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作为一般性指导,具体处理事宜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