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凌晨3点左右我驾车由宜宾市江北往临港方向以50迈的速度行驶在遇对方来车开远光灯造成眩晕的情况下撞上公路中央的不锈钢隔离带造成3段隔离带部分损坏和一个行驶靠右的标牌,我事后报交警也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做了笔录拍照并扣留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让我打电话给(应该是路政的)让我先赔偿隔离带的修复损失和所开具的发票到交警五大队取车。我打电话给对方询问价格是12050。虽然我不知道市物价局的估价标准和范畴但是我感觉这个价格明显难以接受,我想请专业人士能帮帮我解答下12050这个价格合理吗?十分感谢,请专业人士最好能给评估标准可以吗?再次感谢
2017-10-26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