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一套房子,名字是二妹妹的,当时在赡养父母时,说这个房子有我一半,后来都说不跟我争这个房子,现在反悔了,都来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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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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