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河南的同事十六岁时去广东打工,被一个大她十二岁的四川未婚男子花言巧语追到手,十七岁时给他生个儿子,二十岁时又生个儿子,二十岁时补办结婚证,到二十三岁时不想和他老公过了,,现双方已分居四年多,分居前二人共同挣钱在四川盖了一套二层的房子,现在离婚的话该走什么程序?
回答数:670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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