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6年3月份与一商场签订了租赁商铺合同,预定保证金5000元,但是到期后商场并未按约定退换保证金,到如今已经一年,合同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我能不能去法院要求退还保证金和利息,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和来回要钱的务工费
2025-06-03 10:3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则视为无责。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保证金及相应的利息。 同时,如果您需要回程费用的话,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费用。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或律师事务所获取更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