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天向你咨询的问题是:我的同学让我以我的信誉帮他在名校贷带了1.5万块钱,但是我担心他不还款或者直接逃跑不再还款,就算全部还清了也担心以我的信誉注册的软件是骗人的又再次欠了好多钱让我还款,这时我也没有什么依据来证明这个贷款不是我自愿贷的,而是同学让我帮他贷的,这时我也没有什么依据,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写欠条来维护我的信誉和保护自己?
2017-11-06 13:23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