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我们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主还有好几年的物业费没有交清,过户的时候他们签了协议,说明之前的物业费与我们无关,由他们负责,我想知道,这个协议法律上承认吗?谢谢
2025-02-15 19:41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房屋的前任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用是事实。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对物业费用的处理和支付责任的问题。 关于物业费是否需要支付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出售方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物业费,购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出售方补足未支付的物业费,并可能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延误。 至于您提到的“之前签订的协议”,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声称物业费与买卖双方无关,但若实际履行中存在争议,买方仍然可以通过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具体如何处理这一问题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