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侄子结婚五年了,打工,每月工资四千左右,娶了个湖南姑娘,如今两个女儿,大的三岁多,小的一岁多,生活习性不同,导致侄媳妇钱不够花,银贷和网贷加利息高达六十九万,侄子养不起就答应了承担三十七万贷款才协议离婚了,大女儿跟着男方,有一套底层楼房九十平方,女方母亲改嫁了,也没有自己的房子,靠租房生活,没有工作,总想一夜暴富的那种,为了偿还债务,现在在外地打工,无奈孩子有我这个姑奶养着,因为媳妇的高品质生活,养不起,自然全家就不想他们有复婚的可能,最久超不过三天,甚至每天都要来看,我知道她有权探视孩子,可是来一次孩子就闹一次,为了孩子健康的成长,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她看孩子这么勤?或是不准许她再来看
2025-07-02 08:1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您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探视您的孩子,并且可以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