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前承诺两周放一次假,其间周六周日承诺补课。开学后中学改为正常一周放一次假。理由是“小学和中学属于九年义务教育,故而教育局要求中学和小学周末休息时间一样”现学生家长绝大多数非常反对一周放一次假,支持两周放一次假!请问该如何追究学校违背承诺的法律责任?
2025-06-04 12:24对于民办中小学校违反其在招生报名前所作出的承诺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协商解决。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并尝试达成共识。如果双方能够就恢复原来的两周放一次假的时间安排达成一致,那么这种解决方案可能是最为理想且经济的方式。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具体来说,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学校的不守信用行为,请求责令改正或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媒体曝光。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学校的行为,提高公众的关注度,迫使学校重视此事并做出相应的改变。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学校接受批评并向公众道歉。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情况严重,导致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受损,甚至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应明确指出学校违反了合同约定,以及因此给学生家长带来的经济损失。 请注意,上述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最好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操作。同时,在追求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学校的合法利益,保持沟通和理解,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