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男方没有付过抚养费,但是有时候会给孩子钱,但没有很多,7年多4万快左右,也不是准时的,现在女方申请法院执行男方付抚养费,男方的意思是这几年给孩子的钱能不能算在抚养费内,男方现在身体不好,手上应该也没有多少钱,这种情况给孩子的钱能不能算在抚养费内
2020-11-16 15:09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