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转给我的钱是赃款
2021-01-25 19:09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于仍在犯罪分子手中的赃款赃物,司法机关都有权追缴,而对一些已被犯罪分子处理掉的赃款赃物能否追缴,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注意区分善意取得还是恶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在不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有偿取得的赃物。善意取得的,不能予以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果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但是,如果赃物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如文物、金银等,即使是善意取得,也要追缴。因此贷款人无须向公安上交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