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款人,我借了别人三万高利贷,连本带利已经还了25500,但是出借人说还要两万才平清债务。我想问是不是再给他4500就可以了
回答数:445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在偿还本金和利息后,剩余的款项应当归还给债权人。如果出借人要求您再支付四千五百元以清偿债务,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同意,并且需要仔细审查双方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避免纠纷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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