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后,发现原业主未交过公共维修基金,那这钱该谁出,谢谢
回答数:304
关于这个问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一般来说,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原户主应当向新户主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票据),同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如果原房主没有缴全之前的维修基金的话,可能就需要和原房主商量,并在合同里约定,剩下部分由谁来补缴。 如房主当时隐瞒的话,应由房主承担。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41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43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