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3年前我花钱买的房子,当时是公房,后来也没参加房改,至今还是公房。现在因房子的居住所属权到达法院。因当时房名不是我本人,是我的父亲。现我父亲提出让我搬出,我是否有条件要回我当时购房款,因时隔23年银行没有记载了,我家哥姐都给我出了手写证明是我拿的钱。我是否能够要回我的购房款。麻烦你了!盼解!
2024-12-01 08:2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返还当初购买房屋时支付的款项。虽然您目前无法直接从银行获取证据,但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查询当年的房产交易记录,以确认您确实为该房产的所有者之一。如果存在争议,建议您与政府相关部门或公证机构沟通协商,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处理此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进行任何行动前,请确保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程序。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