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3月24日在安徽省萧县白土镇信用社借贷10000元,信贷员为陈某,2010年3月在陈某带领下,我在官桥信用社还款本息11000多元,具体日期和数字已忘记,当时开的证明结清本息的条子已丢失。2015年,陈某因诈骗等原因被刑拘。2017年4月5日,我办公务卡失败,查个人信用,发现有严重逾期记录,所指的就是那次贷款,且还款日期为2013年6月。我咨询现在信用社(已改名为安徽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说2010年,不能在官桥信用社还贷,应该去白土信用社还款。我是被骗了。不良记录显然是陈某造成的,我是受害者,但是我没有证据。我怎样才能消除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呢?
2024-09-13 16:41您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仲裁协议。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据、还款凭证等。 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尽快偿还欠款,并提供相关的还款计划。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最后,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考虑并作出决策。如果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