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父在80年由他两个妹妹帮忙一起盖了三间瓦房,奶奶觉得继父无依无靠(当时大龄单身)就在起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写的继父的名字,96年奶奶去世,爸爸的兄弟姐妹一起立了字据(见图片)继父也签字按手印了(继父不识几个字,被姑姑姑父哄骗签下的),11年房屋被征收拆迁,姑姑开始跟继父要钱说是一起帮忙盖的,近期回迁楼房继父已验收,姑姑打电话要钱无果把继父告上法院要求当年的字据生效(已收到法院传票,详见图)我五岁九几年同妈妈一起与继父一起生活,我与继父彼此视为亲生,因我结婚地与回迁楼房相距远父母已七十多为方便照顾继父想出售回迁楼,但是现在不知道当年立的字据是否有效?法院传票虽有几个姑姑是被告但是她们是同伙,求解
2024-09-06 16:25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法律结果。 效力问题。如果您的父亲没有明确表示反对,那么该字据很可能被视为有效的。不过,由于存在争议和时间跨度,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判断。 继承权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若您父亲同意并签署了字据,则其有权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财产共有或遗嘱中未提及继承人时,可能会发生纠纷。 诉讼过程。鉴于已经收到了法院传票,并且有多个原告参与案件,这表明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尽快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助出售。考虑到您与继父的关系以及您的年龄等因素,您可以在考虑好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帮助出售回迁楼。可以委托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销售流程中的协调工作,确保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的利益。 请记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应由经过正规培训的专业律师处理。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