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优先受偿权顺序

2019-09-10 20:4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2019-09-10 20:41:3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153今日律师解答 45807

相关推荐
立案调査的时间有多久 1回答
请律师打官司如何收费 1回答
中介贷款服务费合法吗 1回答
新农合补缴后多久生效 1回答
异地打工不给钱怎么办 1回答
二楼改独立下水合法吗 1回答
离婚诉讼,收到传票不去有关系吗? 1回答
劳务派遣公司不给离职的人发工资怎么办 1回答
欠公司钱公司有权利押我个人物品嘛 1回答
金融被骗的钱可以要回本金吗? 1回答
四维工伤与工伤的待遇有什么不同 1回答
一年内可以二次提请工伤 1回答
电信诈骗团伙,有两个老板该怎样判 1回答
我没签合同,发工资走的是合同的流程发的。 1回答
违约后通过电话变更逃避追查主观上存在恶意拖欠,本周五案件移交经侦大队对你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