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卖给我们县供电局职工一处宅基地,后来他建了房,在我们村住了10年,把户口空挂到我们村,又找关系把宅基地过了户,现在拆迁村里说拆迁房归原来户主所有,他是空挂户不能过户,过户手续撤销,但是买方拒不拆除,请问律师这个宅基地过户手续合法吗?
2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个人无权进行转让。在您提到的情况下,虽然您与原户主签订了买卖合同,但该合同并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批准,因此合同无效。同时,原户主将户口挂在村内并办理了宅基地过户手续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或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那么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如果房屋符合规划要求,且有合法使用年限,那么其所有权归属于原户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合理的购买价格,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撤销过户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