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辫论结束后,法院依职追加第三人合法吗
20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这意味着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进一步核实或者补充证据,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方式实现。因此,在庭审结束之后,若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第三人参与诉讼,这属于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和职权范围内的行为,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追加第三人的决定应当基于充分的理由,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法院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追加第三人,以及如何处理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对于被追加的第三人,应当给予相应的权利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追加第三人参与诉讼的过程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确保其公正性、合法性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