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11年前上中专的时候在学校寝室因为同学摔暖瓶导致我得了癫痫病现在变成二级残疾学校就给了一张毕业证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了学校有没有责任?当时上学是在五常,等到回到哈尔滨确诊后学校就不承认了!!!
2025-06-16 03:43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教育机构的责任、医疗纠纷以及个人权利和权益保护。首先,关于教育机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学生在受教育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其他损害情况,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医疗纠纷,由于您已经诊断出二级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这可能与您的病情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请求,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于诉讼时提供支持。 最后,关于学校的认可问题,您需要联系相关的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进行确认,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在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全面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合适的行动。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妥善的处理。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