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女方是湖南的,男方是福建的,未婚先孕,女方因身体原因不能打胎需要生下来,男方不想生,现在快5个月了,男方想不管,请问女方需要在哪里请律师如果起诉能得到什么合法权益,谢谢!
14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未婚先孕”情况可能涉及到未成年怀孕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未得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是非法的。因此,如果您或您的伴侣是在没有合法授权情况下发生了性行为,这可能是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男方不想生孩子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涉及双方的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找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 最后,由于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