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驾驶证刑事责任司法解释

2019-07-18 10:0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第九十九条一款还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19-07-18 10:03:2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561今日律师解答 49892

相关推荐
辞职一直推脱 怎么办呢 1回答
法院执行局两年没办完案子 1回答
离婚后女方信息还是显示在男方所在地方没有解除关系 1回答
打架后一个月可以做鉴定吗 1回答
打完官司当事人付不起钱影响律师吗 1回答
欠条 本人在外地代理起诉 1回答
取保候审法院让交退赃和罚金 1回答
非法经营黑殡葬车有罪吗 1回答
醉驾没有事故怎么处理什么时候拘留 1回答
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女方两年不探视,可以不给探视权 1回答
男方父亲给儿子盖楼摔死了,还能住吗 1回答
退保单没给全额退款打什么电话投诉 1回答
本人繁昌新港人,手指伤残鉴定在哪做 1回答
七十七岁老人被打成轻微伤害如何赔偿 1回答
特岗教师中途辞职后果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