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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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如是婚前男方所购房屋,则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不必分,仍归其个人所有,如是结婚后所购,但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应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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