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店子用餐,戒指遗忘在店里了,商家捡到了,我电话过去让我次日去拿,我过了几天才去,东西被丢掉了,请问我可以
回答数:646
您好,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通常到消委会投诉,消费会都是要求商家协商,具体赔偿结果要看商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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