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年底要结婚,首付买了房子,过户的时候我有事没在,本来说的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税务局要求必须有本人在签字,因此没有写我得名字,说是现在的房产证变成不动产登记什么的,从女方来考虑,我们以后结婚万一离婚了,这个房子有我的份吗?
2024-10-18 08:5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共同劳动收入。如果你们已经结婚,并且购买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则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证变为不动产登记的问题,这意味着房产证上的姓名将发生变化,即您的名字可能不再出现在房产证上。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你同意并签署新的房产证,否则你的所有权将受到限制或取消。 如果您不希望房产证上的姓名发生变更,建议您与男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最终决定权在于您和男友之间,希望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