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三在男方没有离婚的时候,以让男方离婚为理由给男的买的车,现在男方以经离婚,但是男方也没和小三结婚,在这期间小三给男方买过好多东西。现在男方面临的问题是,小三想要回车和东西!车和东西都是小三自愿买给男方的。男方有理由不归还这些东西吗?
1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经过一定的期限后,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小三愿意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并且不影响赠与人的利益,那么赠与物应归小三所有;如果小三不愿意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赠与的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小三已经离开了男方的生活,但男方仍然有权要求小三归还车辆和物品。具体来说,如果小三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善意的前提下购买了这些财物,且该财物对男方产生了实际的利益,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小三归还这些财物。如果小三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善意的,或者这些财物并没有对男方产生实际的利益,那么男方有权拒绝小三的要求。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情况,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