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关于房产继承过户的问题向您咨询一下,我的老叔(就是我父亲的二弟)前不久去世了,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子,他生前无儿无女也没结婚,目前他在世的直系亲属只有我父亲和我姑姑(也就是他的哥哥和姐姐),由于我的父亲和姑姑身体都不太好,就委托较熟悉房产继承流程的侄女(我父亲的大弟弟的女儿)来办理此事,只是前两天那侄女把我的父亲和姑姑叫到房产局签字,二老事前并不知道关于什么的签字,到了之后才知道是房产过户的签字,就是把房子过户到侄女的名下,二老当时有点发懵,但侄女说如果不签这房子就得充公并且无法办理其它事宜,二老当时没多想就签字了,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继承房子的话也应该归两位老人来继承,现在该怎么办?
2025-02-05 08:47您好!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继承一般应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您的父亲和姑姑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房屋留给您或他人,并且该遗嘱合法有效,则按照遗嘱执行。 其次,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应当由合法继承人进行签字确认,而非委托代理人。如果您认为房产被非法转移,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公证文件、法院判决书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最后,如果房产确实存在其他争议或问题,建议您与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依法解决。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