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丢放时间规定有法律依据吗
2019-08-25 15:46不同的区域是不同的要求,例如上海,条例规定,违反条文的垃圾处置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针对个人违反该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可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关于“垃圾分类”立法草案的说明。(李智摄影 新华社发) 近年来,中国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地方立法力度不断加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地方人大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也体现了环保法治意识的增强。 统计显示,2018年上海全市每日生活垃圾清运量接近2.6万吨,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900万吨,给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在作相关说明时,强调了当前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此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过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三次听取全体人大代表意见。 31日表决通过的条例分为十章。条例指出,上海市“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