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与丈夫于2012.01结婚,生一女,现不到4岁,因丈夫长年在外给单位跑外销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也无夫妻生活,导致感情破裂要离婚,咨询财产问题。
2025-03-21 06:4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您女儿不满四岁时,其母亲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并争取获得孩子抚养费。同时,在处理财产分割方面,应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子女的生活需要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分配共同财产。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评估双方的经济状况; 考虑孩子的成长需求及未来规划; 公平合理地分配共同财产; 尽量减少对子女的影响。 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