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县级法院判结不服,上中级法院判结原,被告,双方同意履行中级法院判结一年半后,原告又向县级法院上诉说被告履行不符判结书,现县法院己下传单到被告,但被告己履行中级法院判结安并无不符,现在这种局面如何处理?
2025-02-26 05:47在您的案件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原告已经对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了上诉,并且得到了二审法院的认可。这意味着,尽管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被维持下来,但由于原告提出了一项新的请求(即被告是否履行了判决),这可能需要重新审理。 原告和被告都同意按照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但是被告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判决的要求,因此拒绝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与被告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被告能够证明自己已经遵守了判决,并且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那么他可能不会继续执行判决。 -如果被告仍然坚持不执行判决,您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执行判决。这将涉及到进一步的程序,包括提交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并等待法院做出决定。 -如果您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您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因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经被维持下来。这可能意味着您需要在法庭上提供充分的理由来推翻这个判决,并重新获得一个机会来解释为什么判决应该被撤销或更改。 总之,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的步骤都是合法和适当的,并且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进行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动。同时,也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到最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