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c合伙投資 咖啡,清吧店 店還沒有開的 在裝修期中 預測一个月后才正式營业,店舖股東主要是a和b各佔50%,大股東a是外地 人,大概很少会看店,b是負責營运,我朋友只認識b, 而且b說a找他弄這个店只希望2个人而已,不想太多人參與,但b私下找c入股佔他50%里的10% 最近c又找上我一起投資另佔10%,那股份就是a佔50, b-30 ,c-10 ,我-10。但c和我是b私下找來投資,而且只對他一人,a是不知情的,但這店法人代表是b, 那么我和朋友c跟b簽協議会有法律效用嗎 協議內容大概是說明b原來是佔這店的50%,現加入我和c各佔這店的10%,開店成本(預算75万)各人按佔成比例出
2021-05-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