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180天,生育保险报销98天,剩余82天能要求公司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提供产假工资么
2021-01-14 18:41如符合生育保险申领条件,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可以不再发放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执行即:工资照发,若双方有疑义,具体咨询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