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把房子租给了租客,但因故(非我方原因)租房合同作废,此后半年租客以工作为由一直拖着不肯签合同,但房租未拖欠(他们是先交半年房租再住,目前之前作废的租房协议约定的3000元押金在我们这里),他们确定租房意愿,但我方不确定他们不签合同的理由,没有保障,担心出问题,是否可以不再租给他们并还予他们3000元押金?若是他们依旧不肯走,维持目前状态(不签合同,但也没拖欠房租)怎么解决?
回答数:935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在现有房租到期后搬离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26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91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