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汉族,老婆是蒙族,当初孩子民族写的汉族,现在宝宝一岁半,想改成蒙族,去县民委和市民委咨询过,说要我们离婚才可以改民族,请问这样合利么?如果不离婚,能改民族么?谢谢
2025-10-12 06:16您好!关于您想要更改孩子的民族姓名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儿童的民族姓名应当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确定,并且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必须填写。因此,如果您的妻子不同意将孩子的民族姓名改为蒙古族,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您选择离婚来解决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氏的,应予支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户籍迁移等问题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因此,在更改孩子的民族姓名过程中,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准则。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