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是单休的,固定是周天休息,但是如果周天有工作可以把当天的休息放在其他时间休息,一月份因为过年和元旦公司规定的公休是6天,我由于要去做手术,所以1月16日之后就请假了,我先前累积了60多天的余休,公司规定一个月只能用3天作为抵扣请假,然后我就把自己一月16号之后15天的休假,用余休和公休抵扣,但当本月发工资的时候被扣了3000多工资,人事给我的理由是我公休6天里面我只有4天可以休,因为16号之后我不在岗不能有后面两天假期,等于我1月份只能有4天公休和3天余休,这样合理吗!
2022-02-21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