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险赔偿标准
2019-07-27 17:49太平洋保险团体意外险适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太平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主险意外伤害、伤残:保额10万 保险费:100元 。附加医疗费: 保额 10000元 保险费:30元。太平洋团体意外险条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到医院进行治疗而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给付下列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医疗费用保险金。投保太平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之前一定要看清太平洋团体意外险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以免发生保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