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家因感情不和,导致双方提出离婚,有两个儿子,大的14岁,小的12岁了,小的孩子因政策原因,户口上在他姑妈家,这样的情况可以参加分家产吗?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我的想法是一个承担一个孩子,存款归两个孩子分,双方父母不得分什么家产,但是孩子他爸也同意这样的问题,他先不给我什么,叫我签字就可以了,我不愿意,我要求一人管一个孩子,他不让两个孩子分开养,叫我付出抚养费,可是我离婚什么钱财没有分我一分,我拿不出抚养费,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
2024-11-27 23:21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您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决。如果您的孩子有特殊困难或需要特别照顾的情况,比如经济条件较差、身体状况不佳等,可能会影响其健康成长,那么法院可能会偏向于支持您的主张。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您所提到的存款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但考虑到孩子的需求,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是否可以适当调整这部分财产的分配比例,以更好地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 此外,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同时,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理解离婚协议中的条款,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并且能够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当尽可能地保持沟通,避免情绪化的决策行为,从而达成更加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