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在我婆婆单位集资商品房,我们出资36万,我公婆出资22万,我老公去年因病去世。我想咨询这房子的产权应该归谁?我该怎样做拿回属于我的权益?谢谢您!
2025-06-16 04:5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的产权一般应当由所有者享有,并且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出资购买了集资商品房,这意味着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是你们共同拥有的。由于您丈夫已经过世,因此您的权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得到保护。 首先,建议您与您的家人或者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商,明确您的权利范围和要求。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房产信息,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如果需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