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04年我当时还很小,父亲因为欠债和养小三跑了,把房子抵押了,最后被拍卖.扶养权当时归他,他跑了后一直没回来,杳无音讯。把我一个扔在家里,母亲后来看我可怜照顾了我,怕我走上歧途。14年中他没有一天尽到法院的判决。且当初他走的时候,他还带着其他女人,可以说他当时有扶养能力,而恶意没尽到义务。最近,他因为有病,找到了我,要求我去赡养他,这个事我无法接受的。事情就是这样。我想问一下,他这之前行为是否属于主观恶意遗弃,属于遗弃罪吗。如果赡养他这事最后走到了法院,判决时是否会考虑到之前所作所为,而斟酌判决。最后,我是否可以跟他解除父子关系。谢谢
16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存在主观恶意地遗弃您,即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父母或者其他依法负有抚养、教育职责的人,故意放弃自己的子女,或者致使子女脱离家庭独立生活,情节恶劣的行为。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遗弃的原因以及给原告人带来的实际损害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此外,法官也会综合考量双方之间的感情因素以及其他影响判决的因素。 至于您能否与您的父亲解除父子关系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您,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父子关系。但是,在决定是否解除父子关系时,您还需要考虑是否会对您本人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可能导致您失去监护权或其他权益等。 总之,对于您遇到的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