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事故相关企业存在哪些问题
2019-10-29 11:46《调查报告》认定,西藏拉萨“8 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一是藏AL1869大客车制动性能不合格、超速行驶;二是藏AL1869大客车在会车时未安全驾驶,未采取处置措施;三是藏AX9272越野车超速行驶、违法占道。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相关企业、拉萨市运输管理部门、拉萨市与尼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拉萨市与尼木县人民政府存在问题。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建议责成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法定上限的罚款。建议责成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部门吊销志远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彻底整顿圣地公司。建议责成西藏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