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膝盖受伤,要做伤情鉴定,核磁报告单上写的是“考虑半月板撕裂”,医生的诊断证明写的是“半月板断裂,交叉韧带断裂”,鉴定机构的人说以核磁报告单为依据,因为有“考虑,可能”,的字样,不给做,四个多月了,又让我们做了核磁,报告单上写的是“半月板损伤,考虑撕裂”,(两个核磁是同一个医院,同一个医生做的),请问,如果这次还是因为报告单上有“考虑”字样,不给做鉴定,我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我能要求他们给我会诊?谢谢
2025-06-10 09:49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与鉴定机构沟通并了解其具体做法和标准。如果您认为报告单上的描述存在争议或不明确,可以尝试向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寻求帮助,或者直接联系法院进行调解。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所有相关记录都被妥善保存,并且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