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隐瞒已婚,入职公司,劳动合同签订3年,随后发现意外怀孕,于2016年8月1日放产假,为期5个月,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只交五险,但我没有达到生育津贴条件,没有交满月份,所以没有生育津贴,所以公司也没有补给我工资,并向我索要公司已帮我交的五险钱,我想问,我是不是可以提起诉讼,虽然公司有给我交生育险,但我没有生育津贴,是不是也可以把工资要来,包括保险钱也不需要我向公司补交。并且合同里写的是2016年4月转正后的工资有涨200,但公司因为我怀孕,一直没给我涨过工资,一直按实习工资给我开,我是不是也能一并诉讼把钱要回。不知道有没有哺乳假一说,顺便咨询一下。是不是不给我开工资就行的那种
2024-07-17 19:10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特殊保护,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基本工资。 您已经怀孕并处于孕期状态,因此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待遇,如正常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如果您的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立场以及可能的原因。 申请调解。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专业的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提起诉讼。若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 至于是否享有哺乳假,通常情况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哺乳期女性可享受不少于12个月的哺乳假。具体规定可能会依据不同的地方政策有所不同,请确保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最后,关于工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可以要求补发。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应为您缴纳的社保费用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意见,以确定具体的权利和责任范围。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其他因素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规,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