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外省嫁入桂平的人,嫁给老公时知道他育有一双儿女,但为了爱情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跟他结婚而且生了个男孩,就在前几年发现他在外面又有了个女人,而且还生了个男孩,而且还趁我回娘家的时候带过回老家,这些都是听别人说,而且他的家人都承认了让我原谅他,因为我没有实质的证据,而且为了小孩子,加上他的口头保证不再跟那个女人来往我原谅了他,就在前段时间我发现他们一直都还在一起,现在我提出离婚,我手上只有他和那个女人的相片,还有小孩的相片,加上一些聊天记录,我想问,我能拿到我儿子的抚养权吗?他现在不愿离婚,更不愿把儿子给我
16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有多个配偶,并且与其中一个或多个配偶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您的儿子归您抚养。然而,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您必须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母亲; 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孩子是由您而非其他任何一方所生; 您已经尽到了作为父亲的责任(如支付抚养费等)。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您的孩子。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文件都是准确和完整的,并且能够充分支持您的主张。最后,请记得,在做出决定之前,考虑清楚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