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带五十万元去干活,如果有天他还不起或者不在了又或者他不想还让我换,这个钱得我去还吗
回答数:918
你好,对方拿钱去经营,经营所得的收入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该经营的钱就应当是由双方共同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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