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赔偿金是按交通责任划分的吗

2020-11-29 11: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2019-09-26 16:18:56交通事故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 2019-09-26 16:21:41 解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2020-11-29 11:37:0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818今日律师解答 52457

相关推荐
正常停车时车被刮了怎么赔偿 1回答
夫妻吵架老婆报警说明什么 1回答
离婚不离家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1回答
父母给我的东西属于我吗 1回答
您好,请问两个人在一起,女方骗钱属于那种情况 1回答
你好,想找你咨询一点事情 1回答
癫痫病骑电动三轮车撞了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1回答
夫妻离婚,男方又婚,生一女孩,原来的孩子还能分财产 1回答
物业费按月收取是否合理,不管多少平方米,都是200元 1回答
事故原因:于2020年11月15日下午三点钟,在浇灌崎赖互通主线桥(1-3)的时候发生意外由于混泥土过干导致堵管,无法在灌下去,经在场技术员与贵公司领导协商只能取导管上来另作安排,再取导管时钢丝绳发生断裂,刚好打在我的嘴上导致上牙打掉5颗牙,下牙打掉了2颗,钢丝绳断裂是下面导管太重,混泥土太干,凝固太快 1回答
乔融金服还不上怎么办 1回答
对方一直拖着不离婚还开走另一方私车 1回答
意外伤害险多处骨折了,是以发生时鉴定还是恢复后鉴定为表准 1回答
只知道对方姓名和手机号可以起诉他吗 1回答
2020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