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养外省子女落户政策

2020-12-23 20:0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收养按下列手续办理: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三)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申办 申办材料: 1、《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弃婴未落户除外)。 4、无《收养登记证》的,需提供有关收养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2020-12-23 20:04: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360今日律师解答 47878

相关推荐
请问听审人员出入证是什么东西 1回答
电话联系不上,小孩也不知道在哪 1回答
牙齿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回答
离婚时欠了几万元需要提供给民政局吗 1回答
我是北京农民户口,离婚后没有房子,在邻镇买一处院子,我的户口可以迁到房子上去吗 1回答
房东要抵押店铺向银行贷款,让我(原本房租是1300,我是租户重新签合同(新合同2600)说是这样能抵押更高的金额,说是新签的是假合同,是为了贷款,这个后续对我有影响吗 1回答
房子只有过户就没有其他纠纷吗 1回答
工地工人没有签劳动合同甲方有责任吗 1回答
交通事故案件倾诉材料提交一年,开庭已经过去半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判决书 1回答
高层楼二楼污水倒灌损坏家具找谁赔偿 1回答
交通事故被车撞骨折陪13000元合理吗 1回答
修高铁破坏地下水管赔偿吗 1回答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1回答
开车撞死人了会判死刑吗 1回答
司法部门冻结支付宝怎么没有冻结银行卡 1回答
查看更多